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布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金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中的格式,围绕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突出公开重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在区政府网站更新了部门的领导情况及分工;公开了《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公开了我区保障性住房审核公示名单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照申请人要求全面恢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及时地公开我区保障性住房审核公示名单,加大监督审核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积极受理、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平台公布的63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完善。
(五)监督保障
更新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指导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建议提案
2022年,本部门办理人大议案12条,政协提案 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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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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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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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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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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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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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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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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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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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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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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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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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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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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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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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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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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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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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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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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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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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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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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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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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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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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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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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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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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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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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观念不强;二是需要加强信息发布公开的多元性,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三是信息公开数量有待提高。2023年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努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