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14:39: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将金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2024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开部门动态10篇,通知公告2篇,共12篇。公开政府信息包括粮食收购网点,价格政策,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等方面。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积极受理、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平台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完善。

5.监督保障。更新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指导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中心举办讲座、组织培训等方式,增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了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