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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04 15:57 信息来源: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陕西嘉洁士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嘉洁士口腔门诊部发布医疗广告,现对医疗广告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陕西嘉洁士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嘉洁士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231461030317D152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孙伟伟(王亚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MACUENUT3N

诊疗科目:口腔科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泰森生活广场B区3楼303室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网络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4年1月4日起,至2025年1月3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陕宝金)医广【2024】第01-04-003号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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