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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04 16:00 信息来源: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宝鸡爱尔眼科医院发布医疗广告,现对医疗广告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宝鸡爱尔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102061030317A512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炼(王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MA6X90D0X7

诊疗科目:内科(门诊)/外科(门诊)/眼科(白内障专业、青光眼专业、眼底内科、眼底外科、中西医结合眼科专业、视光学专业即医学验光配镜及视力矫正、眼肌屈光、小儿眼科、眼外伤专业、眼表及角膜病专业、眼眶病与眼肿瘤、眼部整形及泪道疾病专业、中医眼科、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鼻科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心电诊断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印刷品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4年1月4日起,至2025年1月3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陕宝金)医广【2024】第01-04-001号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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