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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28 11:00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

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厂道路、生活服务楼及给水工程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环卫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拟报批的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厂道路、生活服务楼及给水工程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和范围

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厂道路、生活服务楼及给水工程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涉及金河镇宝陵村7个地块,西关街道办事处新春村2个地块,共计17.36亩。用地范围以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陕地三测(2024)215号〕为准。

二、征收土地现状

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厂道路、生活服务楼及给水工程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涉及土地的现状为:金河镇宝陵村、西关街道办事处新春村的旱地、农村道路等。

三、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环卫项目用地,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厂道路、生活服务楼及给水工程附属设施建设。

四、其他相关事宜

征收土地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区人民政府依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土地权属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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