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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28 11:04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依法批准的省道212宝鸡市区过境段金台段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和范围

省道212宝鸡市区过境段金台段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涉及金河镇金丰村、陵辉村,用地面积22.395亩(用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省政府批准文件:

《关于宝鸡市2024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4〕1065号)

市政府转发文件:

《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4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宝市政土批〔2025〕9号)

三、其他相关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及移交土地事宜,按照签订的统一征地协议书执行。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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