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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我局在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尚居30栋1层0102商铺中通快递查获卷烟共计壹个品种壹拾贰条(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见下表)。现我局已依法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宝鸡市金台区烟草专卖局(地址:宝鸡市西凤路8号,联系人:吴栋,联系电话:0917-3256119),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
数量(条) |
品种规格 |
数量(条) |
南京(雨花石)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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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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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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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