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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发改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不断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学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生态环保意识,在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大会上集中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省市区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纳入重要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严格执行《金台区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责任和职责分工,扎实开展生态环保工作各项工作。
(二)立足规划引领,描绘高质量发展蓝图。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规划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印发了《金台区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系列规划、方案,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确定了发展蓝图与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与措施,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紧盯目标任务,推进生态环保取得实效。一是组织区工信局、统计局开展规上企业节能完成情况审查督查,推动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市上下达的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全区2023年规上工业用煤量为零,为全市最低;二是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及时拨付“煤改电”补贴1213万元,按月发放煤改电补贴,村民满意度较高,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全区散煤和生物质管控检查22次;三是做好全国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2023年组织实施26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容量23.68兆瓦,排名均位于全省第8位;四是加强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区已建成投用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55个,充电桩共约770根,组织10户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企业申报公共充电设施奖励资金146.46万元。
(四)强化审批管理,落实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落后产能,并严格审批“两高一低”项目。2023年,共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60个,政府投资项目审批40个。
(五)强化协调配合,生态环保信息纳入平台。制定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纳金台分局围绕积极提升信用服务水平、营造更优质诚信氛围、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规范应用,优化企业信用评价。有力推动信用信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有效应用,将生态环境相关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营造稳定公平的市场环境,推动健全生态环境信用体系。
(六)强化向上对接,积极争取生态环保资金。大力谋划储备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并积极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主动与省、市发改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的投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尽发改部门的一份力。成功申报省级产业调整工业节能资金190万元,组织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5个,申报资金1.5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数字化转型、循环化改造,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加快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大数据、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绿色转型,提升产业低碳发展水平。
(二)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抓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区推进试点工作,加快实施光伏、地热能利用等项目,做好清洁能源利用工作,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实现我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会同国网宝鸡供电公司城区分公司加快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调度计划,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工作,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
(三)狠抓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宝鸡市金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