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专栏设置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宝鸡市金台区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3-26 09:55 信息来源: 金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1.提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培育壮大新动能。

2.负责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加 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使用。全面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集中资源力推散煤治理。

3.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 合利用等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 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的能源和产业政策措施。

4.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5.负责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6.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加快重点输电通道 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调度。监督供电企业对因环境违法被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淘汰、关停决定的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电力行业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查处。负责做好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7.落实环保电价和差别化电价政策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 费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价费政策,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

8.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9.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10.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将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宝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11.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12.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宝鸡市金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