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3016005789A/2019-00016
发布机构: 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6-03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宝金政办发〔2019〕21号

关于印发《金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3 16:32:54








宝金政办发〔2019〕21号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河镇、硖石镇、蟠龙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金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金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结合全区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提升”工程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活质量的期盼,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全处理,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

1、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围绕改善和提高我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消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开展农村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工作,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2、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建设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根据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污染防治措施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和垃圾资源再利用。

三、分类标准

农村垃圾分四类进行处理:一是厨余垃圾、泥土成灰、植物枝叶等可堆肥,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骨、餐巾纸、植物枝叶等采用生物堆肥的方法集中处理;二是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铁、废铜、废有色金属、饮料瓶、碎玻璃、废报纸、纸箱、废纸、废旧家电等可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建筑垃圾,如: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头、渣土、弃土、弃料等废弃物,送至指定地方填埋处理;四是废旧织物等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如: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废电池、农药瓶、塑料袋等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四、实施办法

为更好的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处置垃圾,主要针对第四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将在全区范围内科学规划,合理选址,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各镇结合区域实际可选择合适方案处理,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总体目标。

方案一: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区处理”的治理模式,在临近公路方便车辆运行的区域,建设垃圾压缩转运中心,购置清运车辆,配齐保洁专业队伍,并在垃圾压缩转运中心周边修建沉淀池,避免二次污染,防止气味、垃圾渗液等污染物影响周围群众。镇政府统一安排保洁人员将农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压缩处理并将压缩的垃圾集中运转至市区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后续垃圾处理。该项目预算约150万。

方案二:借鉴沿海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验,由政府统一购置生活垃圾闪蒸矿化处理器(40—50万),建设垃圾处理站。处理站选址要满足远离生活区1000米以上,远离易燃品、高压线等国家规定安全距离要求,一般选择200—300平方米范围,建设项目包括场地地面硬化、罩棚及铁艺格栅、围栏、大门、休息室、工具间、给排水、照明、绿化等,配套设备包括清运车(电瓶车或小型电动车)、垃圾桶240L×2、垃圾分类箱1100L×2、垃圾收集箱1500L×1等。项目预算约80万。

五、项目实施管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分级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做好项目选址公示,严把工程质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区住建局负责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意见,年度建设计划,做好项目技术指导,会同相关工作部门、各镇进行项目选址,建设过程监督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负责参与建设项目选址,竣工验收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

各镇负责动员、宣传、安排、落实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根据各镇实际,进行建设项目选址,组织实施建设,验收等工作;各镇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之前):完成意见征询、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宣传发动等工作。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相关要求,选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2月):在蟠龙镇、硖石镇先进行试点,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每镇配备垃圾清运车辆1辆,运行费用由财政每年补贴30—50万元。在2020年前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广建设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根据各镇实际情况,在条件偏僻村可购置闪蒸矿化垃圾处理器,对垃圾进行就地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各项目实施镇共同完成验收。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各镇要引导村民参与治理垃圾,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日常保洁、清运和管理等制度,强化各方监督,定期通报垃圾收运、人员配备和经费支收等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队伍,做好村庄垃圾处理工作,同时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模式,确保农村垃圾治理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二)加大建设投入。坚持政府主导,拓宽资金渠道,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与村民自筹、投工投劳等结合,充分遵循村民自治原则,聘请保洁人员,做好村内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保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台瞭望和微金台、金台发布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意义和先进经验做法,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让村民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好处,摒弃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提高文明卫生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