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市品质提升建设(新福园停车场)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0-27 16:44:14

根据《金台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宝金财〔2022〕11 号)《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宝金财〔2025〕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问卷调查、查询账务系统、对比分析、综合研判等方式,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2024年城市品质提升建设(新福园停车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私家车数量的增多,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滞后使停车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显。尤其在老城区,由于很多公共建筑配建泊位严重不足,停车位更是一位难求。停车难已经成为制约城市交通发展和汽车消费的重要瓶颈之一。国家大力

支持公共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提出,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区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充电桩、充电站、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

我区将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城市运行安全、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投资拉动效应明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就业推动;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使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而行、协调一致。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参建单位

主管部门: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实施单位: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设计单位:宝鸡市民用建筑勘察设计院

施工单位:陕西京辉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陕西云轩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宝鸡市金台区新福园

2.项目立项、可研及初设审批情况

经项目实施单位申报,2024年3月1日,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关于2024年城市品质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金发改投发〔2024〕48号)文件批准了项目实施方案,批准项目总投资9590.00万元(2024年城市品质提升建设项目包含新福园停车场和口袋公园建设两个项目),本项目估算投资59.6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额63.5万元(一般债券),增加3.89万元。

3.项目招投标及签订合同情况

项目获批后,2024年5月9日完成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项目施工由陕西京辉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594546.58元,建设工期为30日历天(2024.05.15-2024.06.14);项目监理由陕西云轩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监理按2.53%取费,随后项目单位分别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了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

4.项目实施情况

2024年城市品质提升建设(新福园停车场)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14日完工,17日组织竣工验收。

5.项目验收及审计情况

项目已完成验收和审计工作。

(三)绩效目标

以提升区域交通服务功能为导向,规划新增一批标准化停车区域,涵盖小型机动车泊位与大型车辆停放空间。通过分阶段施工管理,有序推进场地基础处理、结构浇筑及配套设施建设:首先完成场地原状清理与地形平整,同步做好地下环境勘察以规避管线冲突:随后进行基层结构施工,采用符合行业规范的材料与工艺确保承载能力;最后完成地面功能划分、标识系统安装及环境美化工程。各阶段设置明确的里程碑节点,通过现场调度会与进度看板实时跟踪,确保项目按计划节奏推进,最终形成布局合理、标识清晰、使用便捷的停车场地,有效缓解区域停车压力。

项目共新增29个标准小车停车位、5个大车停车位,安装18组快充充电枪,实现小型车、大型车分区停放与新能源车辆快速补能功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依据

1.中、省、市、区现行相关政策文件;

2.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财政局等相关文件;

3.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变更资料、政策文件、项目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表、资金到账及资金支出凭证,验收、审计相关资料,项目实施及管理等相关资料;

4.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二)评价目的与重点

1.评价目的

运用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反映财政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评价重点

(1)项目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评估项目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和任务。

(2)项目质量及成效:考察项目的产出质量和成效情况。

(3)项目管理效能:评价项目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效率和效果。

(4)项目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以及对社会的正面影响。

(三)绩效评价指标与方法 

1.评价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组成包括行业专家、财务专家在内的评价组,通过统计汇总与数据分析、整体评价与现场评价、走访惠及群众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3.评价标准

2024年城市品质提升建设(新福园停车场)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得分。评价指标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项目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见表1:

表1   评价结果等次表

评价等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分值S

S ≥ 90

90> S ≥ 80

80 > S ≥ 60

S < 60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了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们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采取项目单位自评、收集项目相关资料、数据分析、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分析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得出该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五)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评价任务下达后,分为三个步骤逐步开展工作。一是项目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搜集项目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内容,根据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指标体系,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的指标体系。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提出评价需要的资料清单,设计绩效评价工作整体时间表,形成《2024年城市品质提升建设(新福园停车场)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二是现场调研和问卷调查。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组通过对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资料进行检查,实地勘察了新福园停车场现场,验证项目实施过程的合规性,查看项目建设形成的设施设备质量及使用、移交情况,了解项目建设的效果,并进行问卷调查。三是对调研成果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评价报告。对在调研中收集到的资料和汇总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经过评价小组的多次综合分析,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达成一致。根据指标体系,结合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公正地打分,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关的建议,撰写评价报告。

(六)评价的局限性

尽管评价组从前期调研、评价方案的设计与修改、数据报告的采集与撰写,均持严谨客观的态度,尽可能做到科学和全面,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由于评价工作人员知识面、经验等限制,在理解和判断上存在认知局限,故本次绩效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运用由评价组设计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现场勘察、访谈、问卷调研等形式,对2024年城市品质提升建设(新福园停车场)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为95.5,绩效评价级别为“优秀”。

(二)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总体来看,2024年城市品质提升建设(新福园停车场)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责明确,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精准、资金使用严谨、执行进度良好、项目管理规范、完工情况较好、产出效益明显,通过项目实施,停车环境得到了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得到了完善、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提升。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评价,分值10分,得分9.5分,得分率95%。具体得分详见表3:

表3   项目决策绩效指标分析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决策

12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1

1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2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1.5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2

2

资金分配合理性

1

1

合计

12

10

9.5

1.项目立项方面

(1)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符合金台区城市品质提升建设发展的需要。

(2)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基本能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审核程序、评估程序进行立项,程序规范。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项目在招标前已取得必要的批复及相关手续。

③项目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的合理性

(1)项目有绩效目标。

(2)项目绩效目标合理,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

(3)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投资额相匹配。

4.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有预期绩效目标,但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

3.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预算经过充分论证,内容与建设任务精准匹配,额度测算依据明确,且资金分配与年度目标(严格对应,确保无冗余或缺口)。项目单位编报的概算金额(60万元)与项目实际需要资金(合同价59.45万元)略有偏差,不影响项目整体概(预)算精准度。

4.资金分配合理性

预算资金分配严格遵循项目实际需求,与各子项目的规模、难度相匹配,并参考行业标准或历史项目经验,确保分配额度合理、透明。

(二)过程管理情况

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组织实施两个方面评价,分值24分,得分24分,得分率100%。具体得分详见下表4:

表4  项目过程绩效指标分析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过程

15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4

4

预算执行率

4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4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5

制度执行有效性

7

7

合计

15

24

24

1.资金管理方面。该项目申请财政资金63.5万元,到位资金6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63.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依据各项目提供的资金支出明细,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或存在负面清单行为,项目开支符合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等。

2.组织实施。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财务管理工作,资金支付规范、有序。

(三)项目产出情况

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评价,分值37分,得分37分,得分率100.00%。具体得分详见表5:

表5  项目产出绩效指标分析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产出

37

产出数量

项目数量目标完成情况

10

10

产出质量

项目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10

10

产出时效

项目按期完成情况

9

9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8

8

合计

37

37

37

1、产出数量

实际新增29个标准小车停车位、5个大车停车位,安装18组快充充电枪。项目符合设计方案要求,通过验收数据量化确认。从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情况看,项目已基本完成了计划建设内容和数量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

建成的停车场通过质量验收,绿化覆盖率、设施完好率等关键指标均符合设计标准及行业规范,且无安全隐患或重大缺陷。

3、产出时效

项目严格按照预定的2024年建设周期稳步推进。在项目启动前,就制定了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时间表,将各项任务精确到月、周、日,确保每个环节都能按时完成。在施工过程中,通过高效的项目管理和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避免了工期延误。在遇到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时,迅速调整施工方案,增加人力和设备投入,保证项目整体进度不受太大影响。

4、产出成本

项目实际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各项费用均按计划标准执行,并通过财务审计验证无超支或浪费。

(四)项目效益情况

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五个方面评价,分值29分,得分25分,得分率86.21%。具体得分详见表6。

表6  项目效果绩效指标分析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效果     

29

经济效益

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增加税收、营业收入等

6

3

社会效益

缓解周边停车压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3

2

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通行状况

3

3

生态效益

绿色赋能,低碳转型,生态效益显著

4

4

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作用情况

3

3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10

10

总分

29



29

25

1、经济效益

通过空间功能复合设计,将单一停车场地升级为“停车+充电+休憩”的多功能综合体:在有限用地范围内,垂直布局停车泊位与立体绿化景观,地面采用植草砖铺设实现生态透水功能,架空层预留广告位与智能服务终端安装空间。这种集约化开发模式使单位土地面积的服务效能提升,不仅降低单一功能设施的土地成本摊薄压力,更通过充电服务收益等多元业态,形成可持续的运营收益链条,为同类项目提供“土地复合利用-功能价值叠加-投资回报提升”的可复制模板。停车场项目虽已验收完毕,投入使用,但是停车费用迟迟未收缴,由第三方收取并进行日常运用维护,带来的经济效益暂时无法考量。

2、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日均服务车辆超200台次,标准化充电设施的普及将降低新能源车主出行顾虑,刺激区域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等关联产业升级,形成“交通设施升级-消费需求释放-产业结构优化”的经济循环效应。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本地建材、劳务的采购使用,可直接拉动区域建筑业、服务业短期就业与产值增长。但是受场地面积制约,所能提供的新增就业岗位较为有限。

3、生态效益

通过树木遮荫降低地面温度和热岛效应,吸收二氧化碳并吸附粉尘以改善空气质量,同时透水铺装和树池增强雨水渗透、减少径流。充电桩配套新能源车进一步减少碳排放,而植被还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并阻隔噪音污染,实现生态保护与低碳出行的协同效益,是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的典型实践。

4、可持续影响

通过树木遮荫和透水铺装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微气候,同时增强雨水渗透并减少地表径流;配套充电桩促进新能源汽车使用,降低交通碳排放,而植被固碳释氧、吸附污染物,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此外,绿化空间支持生物多样性,形成生态与低碳交通协同发展的可持续模式,推动城市绿色基础设施升级。

5、满意度

新福园停车场以“功能集成化、服务智能化、环境生态化”为改造核心,通过空间重构与设施升级,打造区域静态交通治理标杆。项目新增的标准化车位采用 “潮汐式管理” 模式,白天优先服务周边运营车辆,夜间服务周边居民,日均利用率提升。车位地面采用植草砖铺设,间隙嵌入耐践踏草皮,既能快速疏导雨水、减少内涝隐患,又形成 “草嵌砖、砖护草” 的生态铺装景观,夏季场地温度较传统停车场降低 4-6℃,为车主营造清凉舒适的停车环境。通过深入项目现场及周边居民交谈,发放问卷调查30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非常满意27份,基本满意3份,满意度90%。

五、存在问题

(一)概算不够精准。从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项目前期初步设计核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万元,而项目实际需要(审计审定结果)为63.47万元,两者偏差3.47万元,偏差率5.5%。

(二)暂无缴费端口,收入无法入账。停车场项目虽已验收完毕,投入使用,但是停车费用迟迟未收缴,由第三方收取并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带来的经济效益暂时无法考量。

(三)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够到位。尽管项目实施单位已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着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到位,绩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不够明确,绩效自评工作不规范,自评报告不详实,绩效责任约束作用不强等问题。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概(预)算精准度。一是要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项目单位要积极推进概(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避免在预算编制中留有较大“余地”,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二是项目单位要加强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预算与实际偏差大的问题出现。三要坚决杜绝虚报投资的现象,要一切工作立足于实,从项目谋划的源头抓起,实行全周期严格把控;重点围绕提高投资完成率、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等反映实际工作效果的指标,完善措施、扎实推进,确保项目谋划储备、完成投资、建设进度、协调服务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收费管理,尽快捋顺收入缴库渠道。请你单位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尽快理清收入缴库渠道,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确保将停车费收入缴入国库。

(三)增强绩效意识,强化绩效管理。一是项目单位要切实增强绩效管理理念,树立绩效管理意识,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要学懂弄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掌握指标内容和含义,努力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并要着力健全项目绩效长效机制。二是项目单位要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切实增强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绩效目标与政策目标、社会公众需求、财政投入规模、部门职责职能、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匹配。三是项目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任务,科学规划行动方案,制定确保项目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同时,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项目单位要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对项目相关制度建立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要认真、准确填写自评数据表,形成详实的自评报告。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