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蟠龙镇冯家崖村亮化工程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1-25 09:26:55

为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根据《金台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宝金财〔2022〕11 号)《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宝金财〔2025〕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金台区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查询账务系统、对比分析、综合研判等方式,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2024年蟠龙镇冯家崖村亮化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冯家崖村位于蟠龙镇政府东南方。2021年以来,在蟠龙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冯家崖村积极配合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棚户区改造,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极大地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但是,近年来村中夜间照明不足问题突出,不能很好地满足村民夜间出行和公共活动的照明需求,亟待解决。

金台区蟠龙镇冯家崖村通过申请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区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下达建设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覆盖村内主干道及农户门前区域。冯家崖村紧跟乡村振兴战略步伐,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整体形象,增强村民生活品质,切实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蟠龙镇冯家崖村亮化工程

2.主管部门:金台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3.实施单位:金台区蟠龙镇冯家崖村村委会

4.建设单位:宝鸡市宏大照明有限公司

5.投资情况:项目计划总投资18.6万元,其中财政拨付18万元,村集体投资0.6万元。

6.建设内容:在村内主干道、农户门前设置合理的路灯间距,新增100盏太阳能路灯,基本实现道路亮化全覆盖。

7.完成情况:截至7月底该项目已按期完成,完工率、支付率100%。

(三)项目预算资金情况

宝金综改中心〔2024〕5号文件下达冯家崖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8.6万元(财政资金18万元,村集体自筹0.6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事后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实际成效,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管理机制,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评价方法

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评价组通过现场座谈交流、查阅相关资料、查询账务等方式,对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效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得出具体落实情况。

(三)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尽管评价中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以下局限性:

1.数据获取的局限性:由于评价工作主要在项目完成后进行,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数据难以完整获取,影响了对项目全周期的准确评估。

2.指标量化的困难性:部分评价指标(如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等)难以完全量化,需要依赖主观判断。同时,随机抽样的项目特性可能导致统计数据和分析结果存在一定偏差。

3.信息质量的可靠性问题:项目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对评价工作的认知程度和配合度参差不齐,可能影响所获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评价主体的专业性局限:评价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差异,可能对某些专业领域的理解和判断产生认知偏差。

5.满意度调查的客观性局限:满意度调查结果可能受到受访者年龄、认知水平和主观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满意度测评存在一定偏差,但这种偏差通常不会影响整体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

这些局限性是绩效评价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工作中会通过完善评价机制、优化工作方法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影响,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三、绩效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决策程序规范,体现了科学民主决策原则。通过前期充分调研及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既符合村庄实际需求,又与区域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必要性论证扎实。在采购环节,能够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比选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路灯产品性价比分析数据详实,资金使用效益预期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体现了较强的预算约束意识,资金管理规范。一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支出审批流程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二是建立了有效的施工监督机制,问题响应处置及时,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与项目实施进度。

(三)目标实现程度

1.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程度

共安装完成100盏太阳能路灯,路灯照明效果良好,覆盖了预定的道路和区域,满足了村民夜间出行和公共活动的照明需求。

2.投资实现程度

根据宝金综改中心〔2024〕5号文件下达冯家崖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8.6万元(财政资金18万元,村集体自筹0.6万元),截至2024年7月底财政预算资金到位18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最终审定金额18.3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四)项目效益情况

金台区蟠龙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冯家崖村亮化项目截至7月底已按期完成,完工率、支付率100%。

项目建设主要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详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主要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项目总体指标值

项目完成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财政补助资金18万元

18万元

18万元

社会成本

社会发展副作用

生态成本

自然生态环境副作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路灯新装量

100盏

100盏

质量指标

村级公益设施建设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截至2024年底,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村级经济发展水平

有所增加

有所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村民正常生活条件

有所增强

有所增强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性影响项目村整体发展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村农民满意度及项目村基层干部满意度

>95%

>95%

四、绩效评价结论

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冯家崖村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严格遵循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紧密契合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目标,有效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部署。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前期需求调研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规范,施工监管高效到位,产出效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社会效益突出,村民满意度高。

五、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1. 村民维护意识不足问题

部分村民对路灯管护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未及时修剪门前树木导致路灯太阳能板遮挡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由村委会牵头,将公共设施管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门前“三包”责任;  

(2)通过广播、宣传栏、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开展专项宣传教育。  

2.阴雨天气照明稳定性问题

 现有太阳能路灯在连续阴雨天气存在照明时长不足现象。建议从技术层面进行提升,优化技术方案,探索加装备用电源或升级储能设备,提升阴雨天气照明稳定性。

3.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存在不足

尽管项目实施单位已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着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到位,绩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绩效自评工作落实不到位、自评报告编制不及时,绩效责任约束作用不强等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学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逐步建立符合项目实际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目标对项目建设的约束,及时整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形成能够指导项目建设的自评报告。

六、综合意见

冯家崖村亮化项目决策科学、实施规范,绩效目标全面达成,资金使用高效,社会效益显著。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后续重点提升村民参与维护的积极性,并完善特殊天气下的照明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项目长效性。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