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预算支出进度,根据《金台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宝金财〔2022〕12 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中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宝金财〔2025〕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金台区财政局对2025年中山西路街道胜利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开展了事中绩效监控,现将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中山西路街道胜利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宝鸡市金台区林业局
(3)项目建设单位:朝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监理单位: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主要计划建设内容:
2025年中山西路街道胜利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是对胜利村内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管道铺设、闸阀井建设和入户连接三部分组成,共计铺设PE管道7154m,其中铺设PE110(1.0Mpa)46m,PE90(1.0Mpa)246m,PE75(1.0Mpa)136m,PE63(1.0Mpa)782m,PE50(1.6Mpa)559m,PE40(1.6Mpa)2456m,PE32(1.6Mpa)2929m,管道铺设土方开挖2088m³,回填土方2067m³,新建闸阀井23座,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324.5m³,钻孔1932m,入户连接396户。
(7)项目计划建设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预算总投资:182万元,全部为中央和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资金131万元,省级资金51万元。
项目目的: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提高村民饮水安全,为农民优质生活提供健康保障。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控目的:
对照绩效目标,检查绩效运行是否发生偏离,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否与预期相符,及时预警并分析偏差原因,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通过绩效监控,督促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监控方法:
采用目标比较法、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
(三)绩效监控的局限性:
由于评价时间、人力等限制,获取数据的全面性,工作人员的认知、配合度限制,但不影响整体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绩效监控分析
(一)项目实施进度
2025年金台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全饮水项目中山西路街道胜利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截至评价日,实施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1.管道铺设:已完成铺设PE110(1.0Mpa)46m,PE90(1.0Mpa)246m,PE75(1.0Mpa)136m,PE63(1.0Mpa)782m,PE50(1.6Mpa)559m,PE40(1.6Mpa)2456m,PE32(1.6Mpa)2929m,管道铺设土方开挖2088m³,回填土方2067m³,已完成建设内容,但项目尚未验收,实施进度95%。
2.闸阀井建设:新建闸阀井23座,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324.5m³,钻孔1932m,已完成建设内容,但项目尚未验收,实施进度95%。
3.入户连接:入户连接396户,已完成建设内容,但项目尚未验收,实施进度95%。
(二)预算执行进度
区财政局于3月5日下达2025年中山西路街道胜利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指标18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截至评价日,完成相关费用支付131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率为71.99%。
(三)目标实现程度
施工合同明确竣工日期为2025年7月1日,截至评价日,2025年中山西路街道胜利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正在办理工程量审核手续,待审核完成后支付剩余资金。
四、绩效监控结论
2025年金台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全饮水项目中山西路街道胜利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决策严密、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政府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支出用途明确,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采购及管理程序规范,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影响,受群众满意。
五、存在问题
(一)工程未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验收。根据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显示竣工时间2025年7月1日,截至出报告日,虽已完成建设内容,但项目尚未进行验收,严重影响饮水工程投入使用时间。
(二)支付进度缓慢。截至出报告日,完成相关费用支付131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率为71.99%。
和工程进度不匹配,由于施工单位暂未准备齐全竣工资料,项目还未进行竣工决算和审计,从而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六、相关建议
(一)加快验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建议预算单位整理资料清单,明确资料名称,安排专业人员与各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对接,补充完善各项终审资料,确保“一次提交、一次通过”,避免因材料缺失或填报错误导致审核退回,从而影响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时限,争取饮水工程项目尽快投入使用。
(二)加快资金拨付。我局将始终遵循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加强与项目主管单位的对接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待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完成后,拨付剩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