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残疾人儿童康复项目事中绩效监控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2-30 14:58:21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预算支出进度,根据《金台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宝金财〔2022〕12 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中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宝金财〔2025〕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金台区财政局对2025年残疾人儿童康复项目开展了事中绩效监控,现将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8〕32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6月21日,金台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和市残联安排,从2022年10月1日起,跨年度对全区0-6岁(含6周岁)有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2024年4月25日区残联、区财政局联合出台《金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将救助对象年龄由0-10岁扩大到0-14岁(含14周岁)。

(二)主要内容

1、总目标:对全区0-14岁(含10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2、年度目标:对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有需求的0-14岁(含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及时转介至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训练救助。

3、康复服务目标:通过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运用医学、教育、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方面措施,实施康复救助,提供康复建档、评估、训练、心理疏导、指导和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提高儿童的运动功能、语言功能、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社会参与和学习能力等;通过残疾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帮助家长掌握康复的基本原则、目标、途径和方法。

4、救助内容、条件和标准:

(1)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为其提供一次单耳手术,包括电子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实施免费植入手术,评估、手术及术后调机,救助标准每人为60000元,产品由省残联统一采购,术前筛查、手术和术后调机每人补助15000元。双耳助听器购置及验配、调试救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对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2)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和视功能训练,每人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

(3)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19200元,其中用于矫治手术救助10000元、矫形器装配1200元、术后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肢体功能障碍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每人21200元,其中矫形器装配1200元,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4)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辅具适配项目救助标准按照省级另行制定的方案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送训费。

(三)资金来源

该项目计划总投入金额143万元,其中:

1、中央彩票公益金资金:2025年2月24日,区财政局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5〕19号)文件精神,下达中央彩票公益金资金42万元。

2、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025年2月24日,区财政局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5〕20号)文件精神,下达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1万元。

3、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经费:2025年5月28日,区财政局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5〕30号)文件精神,下达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0万元。

4、区级预算:2025年2月26日,区财政局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金财预(2025)43号文件精神,下达区级预算儿童康复救助资金60万元。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控目的。根据区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宝金政发〔2019〕10号)、区残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金残联发〔2024〕20号),实施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确保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按照实施时间、救助对象、内容、条件、标准、流程圆满完成,作为重点项目,区财政局对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过程、资金进行有效监控,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监控的纠偏预警作用,以达到项目实施过程及时、合规、有效。

(二)监控方法。一是发挥预算为法的基本准则,从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预算到项目审核、实施再到资金拨付,全程实行预算管控,杜绝了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改变用途开支等情况。二是实行财政归口管理,股室密切配合的监管模式,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在拨付前,股室都会进行详细的绩效目标评估,以确保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落实绩效沟通,及时与残联、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对项目开展的绩效进行监控,避免预算执行环境发生变化或者项目准备不充分导致的绩效偏差问题。

(三)绩效监控的局限性。由于评价时间、人力等限制,获取数据的全面性,工作人员的认知、配合度限制,但不影响整体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绩效监控分析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区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宝金政发〔2019〕10号)精神、区残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金残联发〔2024〕20号),2025年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从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实施。

(二)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2024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按期完成,全年共转介103名0-14岁(含14周岁)残疾儿童在宝鸡市妇幼保健院等6家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智力、肢体、孤独症等康复训练。

(三)预算执行情况

1月—7月项目资金拨付及支付情况:

1、中央彩票公益金资金:1月—7月共收到中央彩票公益金资金42万元,于2025年3月18日向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拨付救助资金29万元,宝鸡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康复医院拨付救助资金13万元,1月—7月合计支出42万元,支出率100%。

2、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月—7月共收到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1万元,于2025年3月18日分别向宝鸡市启聪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中心拨付救助资金6万元;宝鸡智塔儿童启能成长中心拨付救助资金18万元;宝鸡高新医院有限公司拨付救助资金4万元;宝鸡市渭滨区南山幼儿园拨付救助资金3万元,1月—7月合计支出31万元,支出率100%。

3、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经费:1月—7月共收到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0万元,于2025年9月18日向宝鸡智塔儿童启能成长中心拨付救助资金10万元,1月—7月合计支出10万元,支出率100%。

4、区级预算:区级预算儿童康复救助资金60万元未支付。

(三)目标实现程度

(1)产出指标:按照时效指标,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区有103名0-14岁(含14周岁)有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享受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了康复救助全覆盖,残疾儿童康复有效率≥80%,2025年9月30日完成2025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

(2)效益指标:通过康复救助,及时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儿童的运动功能、语言、日常生活自理、社会参与和学习能力等,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提高残疾儿童康复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减轻和控制了其残障程度的发展,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残疾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100%。

(3)满意度指标:根据日常电话抽查回访及定点康复机构反馈,残疾儿童家长对康复训练服务满意度大于85%。

四、绩效监控结论

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积极作为,主动工作,康复救助有序开展中,可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执行与绩效目标一致,专项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果,项目执行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五、存在问题

家长对儿童康复相关政策知晓率不高,对政策、申请流程等信息了解不彻底,部分儿童家长对机构康复工作配合度低,影响康复干预的正常推进与效果。

六、相关建议

(一) 强化政策宣传,提高配合度。残联,机构,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推送政策要点。机构提供个性化方案(明确阶段目标),在康复过程中,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孩子进展情况。

(二)加强监管,制定相应考核、考评制度。通过康复效果评估、家长满意度调查等指标跟踪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定期收集患者及家长意见,建成“发现问题-整改-反馈”闭环管理。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