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龙镇公开聘任部分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18 10:11:58


蟠龙镇公开聘任部分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我镇基层组织建设,充实村级班子力量,助力镇村发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东升等5个村公开聘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计划

东升村、东壕村、小韩村、小村村、钟楼寺村聘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各1名,共计5名。

二、人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与基层工作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热爱农村工作;

2、要求在工作所在村长期居住,能按规定坐班,熟悉村情,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口碑,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9年10月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以后出生),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4、村党组织副书记必须为党员,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党员的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

2、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

3、三年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等,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

4、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涉黑涉恶的,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

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8、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村或者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聘任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起至10月25日止(报名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蟠龙镇党政办(镇政府院内北楼一楼)。

联系人:冯  欢

报名咨询电话:0917-6558507

3、报名方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

4、资格审查:公开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镇党委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两份。

(二)考察

1、组织准备:由镇党委组织不少于2人的考核小组赴报名人员所在村进行考察。

2、考察程序:组织村两委主要干部、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不少于20人,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形成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

3、组织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结果意见,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后确定,作为是否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公示

将决定聘任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人选在镇村张贴公示7天,接受监督。

(四)聘任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任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由镇党委下文任命。

四、工作待遇与管理

东升村、东壕村、小韩村3个职数空缺村聘任的村干部工作待遇按照金台区村干部副职待遇执行,小村村、钟楼寺村2个职数已满村聘任的村干部工作待遇参照金台区村干部副职待遇执行,管理考核与其他村干部一致,按照蟠龙镇党委《关于印发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蟠党发﹝2015﹞67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聘任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及弄虚造假的报名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聘任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本公告由蟠龙镇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蟠龙镇公开聘任部分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报名表》

聘任报名表.xls

 

 

 

中共蟠龙镇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