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7期)

发布时间: 2024-12-11 10:32:45

近期,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检25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市金台区北方狼烤肉店集中消毒的圆盘,大肠菌群的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宝鸡市金台区伍子湘餐饮店集中消毒的热菜碗,大肠菌群的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说明.doc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