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8期)

发布时间: 2024-12-11 10:35:00

近期,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26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市金台区永鲜一百超市销售的圆椒,噻虫胺的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宝鸡市金台区家润发零售中心销售的尖椒,噻虫胺的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宝鸡市金台区新福永兴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圆椒,噻虫胺的检出值为0.2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说明.doc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