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4个股室(其中包括:政秘股、事业人员管理股、就业创业管理股、社会保障股)、1个机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下属个参公单位(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4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包括: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内设股室:
政秘股
股室负责人:蒋辉
联系电话:0917-3153882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会、考核、保密、老干部、新闻宣传、综治维稳、网上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办公采购、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职级套转等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人员管理股
股室负责人:陈静
联系电话:0917-3153883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管理工作;区级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等职责;承办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政府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审批。
就业创业管理股
股室负责人:李林祥
联系电话:0917-353887
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制定落实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专项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农民工工作,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保障股
股室负责人:杨凯
联系电话:0917-3153891
负责全区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城镇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关系工作;负责全区特殊工时工作。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人:陈建琴
联系电话:0917-3153885
负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依法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工作;组织调解裁处涉及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基层仲调解组织范高效开展业务。
所属单位: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负责人:姚渊
联系电话:0917-3139876
负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受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保障方面规章政策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人:杨小莲
联系电话:0917-3153836
承办全区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托管、人事组织关系转接、职称评定等;承担全区高校毕业生报到、就业指导。对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李全生
联系电话:0917-3153805
负责全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与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技术培训、创业培训和再就业;职业介绍和中介服务;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就业失业登记。
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人:王文生
联系电话:0917-3153829
承担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的政策执行、业务指导与培训,组织参保缴费、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丧葬费的审批发放,财政补贴预算申请及拨付,财务和社保基金的归集和管理,各项业务的检查、监督、考核和管理工作。
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人:赵涛涛
联系电话:0917-3520590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拨付和养老保险档案的记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