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为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2019年4月,由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金台分局机构改革更名成立,为正科级单位,设行政编7名(含领导编制)。下设十一个科室[办公室 、综合科、耕地保护监测科、用途管制利用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环矿管科、国土空间规划科、政策法规科、统征移民办、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两个直属机构[金台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乡镇国土所]。
办公地址:位于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铁一中路向南200米。
乘车路线:乘1路、15路、K15路、21路、31路、36路、46路在上马营站下车,向东500米路南。
邮编:712000
办公电话:0917-346559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3:00-17:30
机构职能:
主要履行金台区辖区内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移民搬迁、不动产登记五大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
(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区耕地保护与鼓励补充耕地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确保全区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土地征用和征收、建设用地申报工作。
(五)拟定全区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更新、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制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按照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七)制定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组织排查监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八)负责移民搬迁工作规划的编制、移民搬迁对象识别、政策宣传、组织搬迁、资金管理、信息收集、过程监督、配合验收及上级移民搬迁领导小组交办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区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465592
综合科 联系电话:0917-3465602
耕地保护监测科 联系电话:0917-3465891
用途管制利用科 联系电话:0917-3100636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917-3465146
地环矿管科 联系电话:0917-3465133
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917-3606964
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917-3465818
统征移民办 联系电话:0917-3465310
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917-3465048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465288
所属机构:
金台地质灾害防治中心:0917-3653303
乡镇国土所:0917-3465592
咨询投诉:
办公室:0917-346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