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4-04-24 14:50:28

基本信息: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是主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是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受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和金台区双重领导。分局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大气科、生态科。有下属单位一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金台大队)。同时负责监督指导全区11个镇街环保所的工作.

办公地址:宝鸡市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8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917-3465674

环保投诉热线:12369,0917-3465138


机构职能: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是主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是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受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和金台区双重领导。基本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 拟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污染源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3.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并负责建设施工中的监督检查;

4. 负责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5.监督管理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放射性等污染的防治工作;

6. 负责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

质等污染物的监测工作;

7. 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负责排污许可证发放,申请污染治理资金等;

8.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9. 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做好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牵头开展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10. 查处自然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实施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1. 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好环境信息统计、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12.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等工作。



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465674


2. 综合管理科

联系电话:0917-3465271


3. 大气科

联系电话:0917-3465271


4. 生态科

联系电话:0917-3465136


所属单位: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金台大队)

联系电话:0917-346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