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4-04-24 15:00:33


基本信息: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股、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应急协调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监督管理股等14个内设机构和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卧龙寺市场监督管理所、十里铺市场监督管理所、陈仓市场监督管理所、东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山东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群众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山西路市场监督管理所、西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蟠龙市场监督管理所、金河市场监督管理所、硖石市场监督管理所等11个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金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金台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

办公地址:宝鸡市中山东路8号(宝鸡市工业品市场对面,宝鸡市人民街市场西侧)。

乘车路线:乘1路、2路、21路在中山路东口站下车,向西100米路北。

邮编:721001

办公电话:0917-35132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制定有关标准规定,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和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措施,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本区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规范标准化活动,参与有关标准化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六)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促进全区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组织指导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513238

2.人事教育股

联系电话:0917-3517878

3.财务股

联系电话:0917-3515838

4.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917-3515998

5.市场主体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7-3513068

6.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7-3513108

7.广告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7-3513138

8.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联系电话:0917-3513315

9.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7-3515638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联系电话:0917-3512680

11.食品安全应急协调股

联系电话:0917-3151293

12.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7-3516315

13.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7-3158961

14.药品监督管理股

电话:0917-3538076

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158957

直属机构

1.金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917-3158981

2.金台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联系电话:0917-3870981 

派出机构

1.卧龙寺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573559

2.十里铺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456626

3.陈仓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159160

4.东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102315

5.中山东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513886

6.群众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553158

7.中山西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515986

8.西关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515411

9.蟠龙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6550659

10.金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618315 

11.硖石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51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