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金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设行政编制13名,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运行监管)股、政务服务股、商事登记股、市场服务股、综合业务股、政务服务大厅七个内设机构,金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直属机构。
办公地址:宝鸡市大庆路66号市民中心一楼、三楼
乘车路线:7路、21路、53路、36路、46路、9路、15路金台市民中心站。
邮编:721001
办公电话:0917-35231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3:00-17:30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服务提升,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审批服务大厅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负责办理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行政审批项目的牵头协调,并组织实施联合审批;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审批事项进行现场踏勘、联合审图及联合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区级部门和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的咨询、引导工作;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其他窗口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六)统计、通报各窗口业务办理情况,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受理办事人员投诉、举报。
(七)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各镇街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分厅、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部分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九)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优化规范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523166
政策法规(运行监管)股 联系电话:0917-3523105
商事登记股 联系电话:0917-3236760
综合业务股 联系电话:0917-3523120
市场服务股 联系电话:0917-3511216
政务服务股 联系电话:0917-3511683
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917-3520063
所属机构:
金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7-3523166
咨询投诉:0917-35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