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4-04-24 15:03:06

基本信息: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金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办字 [2015]12号),设立统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内设事业(参公)单位1个:金台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正科设置),事业单位1个:金台区统计普查中心(副科设置)。

办公地址:位于蟠龙新居F区10号楼21层

乘车路线:乘70路,在中北专修学院站下车。

邮   编:721001

办公电话:0917-35213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3:00-17:3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各部门和被监测企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工作任务。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区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

(三)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四)建立健全我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

(五)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口、农业、经济等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省、市组织实施的1%人口变动、劳动力、文化产业、居民安全感、其他服务业等抽查、调查、普查、清查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决策依据。

(六)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八)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网络在基层的推广和应用。

(九)组织指导全区各乡、镇、街的统计工作站建设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区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管理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工作;

(十二)组织管理全区统计单位登记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内设股室:

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521352 

农业统计股

联系电话:0917-3521239

工业统计股

联系电话:0917-3521230 

商贸统计股

联系电话:0917-3521237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联系电话:0917-3521232

劳资统计股

联系电话:0917-3521392

服务业统计股

联系电话:0917-3521220

综合核算股

联系电话:0917-3521353

统计调查股

联系电话:0917-3521328

询投诉

区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917-3521352

联系电话:0917-3521353


统计违法举报:

0917-352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