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4-25 09:23:17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招商引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做好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区发展规划,编制、修订全区鼓励区域外客商投资产业目录,建立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

(三)负责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全区招商引资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并实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筹备投资考察和招商洽谈活动。

(四)负责协调我区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工作,建立全区招商引资网络和客商资料档案,统筹全区招商引资信息资源,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和招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客商及投资企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受理并协调处理投资商及企业投诉。

(六)负责全区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实行投资环境保障责任制的区级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督查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全区招商引资提出奖励意见。

(八)负责汇总、分析全区招商引资情况,协调指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九)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