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5 17:03:03

原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的有效供给。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苗)、草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种子生产经营、兽药经营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六)负责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动植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承担耕地及基本农田的质量检测和施肥指导服务工作;指导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八)拟订并实施全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九)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一)编制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归口管理农业系统各学会、协会及农民专业协会。

(十三)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灾情监测调查,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生产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四)承办区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农业引进项目。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区配套落实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区扶贫开发计划和项目的落实、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

(十六)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将更名为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内设机构也会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们坚持两手抓,以党建统领业务,抓好业务促党建,经济工作与党的建设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1、预计全年农业总产值5亿元,增长3.5%,农业增加值3.12亿元,增长3.31%。预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83元,增长9%。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6.8万亩,总产量3.5万吨。其中,夏粮2.65万吨,较上年增长2.3%;秋粮0.85万吨,较上年增长0.5%。

2、下发《关于开展“百日会战”打好产业脱贫硬仗的行动方案》,聚力工作落实、作风攻坚、调研总结“三个强化”,抓好脱贫退出、问题整改、精准帮扶“三大重点”补齐产业弱小散、主体带动不强、集体经济薄弱“三个短板”。年内下达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193万元,集中在硖石镇高家湾村、车辙村、董家村、司家窑村、张家崖村与金河镇的紫原村、陵玉村,全区共带动扶持贫困户953户。在硖石和金河两镇的10个村引种中药材2000多亩、花椒2000多亩,旱地莲菜520亩,在硖石镇三星村筹划建设秦药种植文化体验示范园。大力发展林下养殖、莲鱼、莲虾共养等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模式,集中筹建畜牧小区,试点药杆饲喂,引进有机肥企业,指导合理用肥、有机种植。认定核查金河镇玉池公社、硖石镇秦药文化产业园和亿丰蛋鸡养殖场等3个产业扶贫基地。

3、认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采样工作,2个采样小组、8名采样人员加班加点核实点位信息56个,确认并完成40个采样点位样品采集任务。成立金台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编制了全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初步核实点位信息78个,农技、畜牧、农机农检出动人员18名,车辆26台次顺利完成点位核实任务。出台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初步确定功能区划定面积7万亩。

4、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规范化提升为抓手,不断充实壮大。全区新增百草种植等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年度任务的110%,合作社累计达到159个,带动农户3255户。金田种植养殖、兴隆种植养殖和惠明源苗木种植3个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社,蟠龙镇富民秸秆利用合作社与科伟种植养殖申报市级示范社,丰庆种植养殖合作社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5、全年共免疫生猪3万头、牛0.2万头、羊0.5万只、禽类31万羽。各类动物和各种疫病免疫接种密度均达到100%,免疫建档率达95%,牛羊猪挂标率均达到了100%。全面开展非洲猪瘟应急防治工作,排查养殖场167个、生猪11500头、6个批次112.9吨产品。制定下发了畜牧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引导大型养殖示范场开展生态示范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健康养殖,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牵头整治农业环保案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办理中省环保督察执法案件15件,已清理关闭畜禽养殖场(户)83个,搬迁和处理生猪7552头、牛59头、羊389只、鸡530只。完成验收8个规模场的环保设施设备配套验收,开展74个养殖场户的污染源排查和11个规模养殖户的污染普查工作。

6、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生产规程,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追溯平台项目。组织辖区内农业企业及有关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召开追溯试点培训会,建立追溯平台,全区7个企业、合作社5大类40多个品种基本实现可安全追溯。强化监管,加大源头检测力度,采取日常抽检+流动检测+定量送样的“1+1+1”方式,全年预计完成抽样检测12380个,抽检合格率98%以上。

7、全面部署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同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和三变改革。召开区级推进培训会,下发《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工作的通知》和《金台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由16个区级领导、帮扶单位、业务指导部门联点包抓试点村,在具体改革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同步推动。其中重点推进的玉涧堡村和代家湾村实现城市化改造资产升值、股份化改革分红增收。全区68个行政村562个村民小组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20个村完成了成员界定、7个村完成了股权量化,5个村成立了股份合作社,对接了经营项目15个,对接撬动金额1250万元。今年拟退出的3个贫困村已按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组织完成了区级和市级核查认定。我区探索建立的“3345”改革推进模式受到市委副书记尹清辽肯定和赞扬。

8、引进新型方捆牧草秸秆捡拾打捆机1台,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2个面积2000亩;年检合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146台件;实施平安农机创建,开展培训3场次112人,农机巡查12人次,处理纠正15起。

9、与西农大合作,在蟠龙镇新庄村建立全省首个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和西农第七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与收集普查活动。进一步挖掘我区优质种质资源的潜力,征集报送农作物种质资源67个。全年引进示范农作物新品种25个,其中小麦6个、玉米7个、油菜3个、中药材3个、花椒6个。

10、成功举办金台区特色农产品推介暨产业扶贫成效展宝鸡市庆祝首届农民丰收节活动,与西安培华学院联合举办“消费扶贫”优质农产品进校园展销活动。全区30余家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40余种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集中亮相展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金台区农业局本级(机关)

2

金台区畜牧兽医推广站

3

金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

金台区种子管理站

5

金台区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

6

金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6人;实有人员63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5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较上年减少2130.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扶贫开发办单设后,专项资金量减少,加之政府压缩经费开支,所以2018年收入支出数小于2017年收入支出数。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3285.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5.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328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15万元,项目支出2431.3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较上年减少2130.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扶贫开发办单设后,专项资金量减少,加之政府压缩经费开支,所以2018年收入支出数小于2017年收入支出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5.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万元,资本性支出64.9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9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万元。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4.89万元,资本性支出0.9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3万元,由于政府压缩经费开支比上年减少2.95万元。

具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支出为零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6万元,当年预算下达2万元,实际支出6.16万元 ,由于政府只给机关车辆做预算支出,下属5个事业单位车辆维护费无预算支出。所以超支4.16万元为下属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比上年减少3.26万元,其原因是政府压缩经费支出。

(2)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6批次,87人次,支出0.48万元,当年预算下达0.09万元,实际支出0.48万元 ,因为产业扶贫工作业务量大,接受检查多,超支0.39元 ,比上年增加0.31万元。

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4批次,15人次,支出0.64万元,比上年减少2.15万元,原因单位职工人员发生变化。

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15万元,其减少原因是政府压缩经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为良好。涉及产业扶贫项目支出资金1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保障了脱贫攻坚任务的良好完成。

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万元,较上年减少31.14万元,主要是压缩了商品服务支出,压缩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单位资产总额768.03万元。

其中:1、 流动资产306.4万元。  

 2.固定资产461.06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汽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3.长期投资0万元。

4.在建工程0万元。

5.无形资产0.57万元。  

6.其他资产0万元。

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表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表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xls

附表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xls

附表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附表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附表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xls

附表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XLS

附表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