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造林绿化、林业水利行政执法、森林防火、水资源保护、防汛抗旱、河道管理、农村水利及水土保持等工作。本部门内设机构有3个分别是办公室、林业股、水利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实施2018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金陵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渭河福临堡段滩区治理项目;持续推进关中大地园林化和绿色宝鸡建设;完成年度退耕还林和生态效益兑现任务;实施千山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抓好苗木花卉和林下产业发展;全面推进“河长制”等。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金台区林业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森林派出所 |
3 |
宝鸡市金台区林果技术推广站 |
4 |
宝鸡市金台区水利水保水产工作站 |
5 |
宝鸡市金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6 |
宝鸡市金台区河道管理站 |
7 |
宝鸡市金台区渭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员82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7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4320.06万元,支出4320.0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607.0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828.34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4320.0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432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72万元,项目支出3144.3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4320.06万元,支出4320.0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607.0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828.34万元。
2、本部门公共预算收入3856.36万元,支出3856.36万元一。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97万元;退耕还林支出193.82万元;林业支出1493.36万元;水利支出1798.56万元;扶贫支出231.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8.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08.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9.45。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63.7万元,支出463.7万元,其中水库移民直补资金7.4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支出456.21。
5、本部门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22.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1.38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支,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3.78万元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比上年增加2.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增加情况。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20批次、150人数。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出国出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38万元, 当年预算下达6万元,实际支出21.38万元 ,超支15.38元 ,因为事业单位车辆运行未纳入预算。比上年超支1.72万元,为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0批次,150人次,支出1.28万元,当年预算下达1.28万元,实际支出1.28万元 无超支。比上年增加0.95情况,原因是上级业务检查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7批次,70人次,支出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情况,原因是有突然增加的外地培训业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原因。
2018年会议费支出0.36万元,比上年增加0.34,主要原因是租用外单位会议室。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18年无预算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费128.16万元,比上年度117.51增加1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物价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本单位资产总额431.55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0万元。
2.固定资产431.55万元,其中:房屋523平方米,价值17.28万元;汽车9辆,价值120.16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94.11万元。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9辆;无新购车辆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表5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表6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xls
表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