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根据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宝金政办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我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的有效供给。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苗)、草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种子生产经营、兽药经营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六)负责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动植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承担耕地及基本农田的质量检测和施肥指导服务工作;指导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八)拟订并实施全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九)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一)编制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归口管理农业系统各学会、协会及农民专业协会。
(十三)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灾情监测调查,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生产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四)承办区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农业引进项目。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区配套落实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区扶贫开发计划和项目的落实、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
(十六)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年度工作任务
一、塑造城郊产业特色
(一)、强化农业园区引领。
1、园区引领谋突破。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功能集成”的原则,以提升9个省市农业园区发展水平为基础,抓好已建和在建农业项目,精心谋划一批带动力强的新增项目,完善农业项目储备库。坚持走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路子,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年内启动建设北岭农业公园、龙川现代农业园区、西普陀万亩秦药基地3个农业园区,打造金台农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区园区办配合单位:区农技中心、区种子站、局种植业股、局质监股、局农机畜牧股)
2、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支持2个省级、7个市级农业园区建设,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年内新建玉池公社、澜翎溪谷2个现代农业园区,筹划蜜蜂小镇建设,倾力打造集休闲观光、科技创新、特色产业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园区办配合单位:区农检站、局种植业股、局质监股、局农机畜牧股)
(二)、构建产业生产经营体系
3、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培育种植养殖大户,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农业龙头企业2个,继续开展区级十佳示范社评选活动。发挥金台新农联合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内引外联,加强校地合作,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农经站配合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办、局属各事业站、局各股室)
4、围绕全域旅游,串联特色景点,打造精品线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耕体验、创意农业、养生养老、乡村手工艺等休闲农业新型业态。推进农业与乡村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沿线每个村发展1-2个种植养殖项目,年内发展农家乐经营户80户。(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配合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办、局属各单位)
5、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镇创建为抓手,扩大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整建制促进标准化生产,产地产品一体化认证(责任单位:区农检站配合单位:区园区办、局质监股、局种植业股、局农机畜牧股)
6、支持和培育区内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大户的农产品商标注册和著名商标推荐认定。(牵头单位:区农经站配合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办、区农技中心、区畜牧站、区农机中心、区种子站、区农检站、区园区办、局种植业股、局质监股、局农机畜牧股)
7、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金台食品产业园建设,推动农产品分级、加工、包装和营销,建立现代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依托大数据产业园,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宝鸡守望、宝陵科伟等农产品加工营销机构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让金台的农产品走出家门,增值增效。年内发展农村电商平台10家。(责任单位:区农经站配合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办、局属各单位、局各股室)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8、在巩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粮食高产创建、测土配肥、农机具补贴、土壤深松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成果的基础上,年内继续做好中省市项目谋划、包装和争跑工作,完成农业招商引资1.5亿元,争取中省资金4700万元。(牵头单位:局项目办配合单位:局属各事业站、局各股室)
三、着力深化农村改革
9、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区农经站配合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办、局属各事业站、局各股室)
1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2017年11个试点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2018年在全区各行政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在硖石镇董家村、车辙村、司家窑村、高家湾村、张家崖村、金河镇紫原村和陵玉村7个撤并贫困村(退出)全面开展“三变”改革工作,重点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明晰产权归属,建立资产台账,纳入平台管理。年内要实现所有贫困村“三变”改革全覆盖,每个镇要抓出2-3个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样板村,探索出既符合村情实际、又可复制的农村“三变”改革路径,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引领全区农村“三变”改革破题。(责任单位:区农经站配合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办、局属各事业站、局各股室)
11、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金融参与”等多种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区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作用,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托管、产业托管、股份合作、代耕代种等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两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房屋财产权)抵押融资办法,破解融资农业难问题,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农经站配合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办、局属各事业站、局各股室)
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一)、严把质量安全。
12、以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化经营主体为重点,继续抓好区内5个配备追溯设备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推行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及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检测体系,全年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3个,无公害标识推广数量25万枚。定量检测样品40个,速测样品5000个,确保年内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责任单位:区农检站、区畜牧站、区农技中心、区种子站配合单位:局质监股、局种植业股、局农机畜牧股)
13、加大园区新型农业机械的引进与推广,推动农业发展可持续、质量效益提水平。(责任单位:区农机中心、区农技中心配合单位:区园区办、局农机畜牧股、局种植业股)
(二)、提升监管能力。
14、开展农资执法信息化常态化,完善农资监管信息平台,构建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相结合的新型农资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区农技中心、区种子站、区畜牧站、区农检站配合单位:局质监股、局种植业股、局农机畜牧股)
15、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投入品监管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不发生重大疫情事故,农资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农技中心、区种子站、区畜牧站、区农检站配合单位:局质监股、局种植业股、局农机畜牧股)
(三)、强化污染防控。
16、发展循环农业模式,建设示范方,扩大有机肥使用面,全面推进农作物控药,减少化肥用量,增加有机肥和配方肥用量,推广绿色增产,高效节本的生产模式。(责任单位:区农技中心、配合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办、局种植业股、)
17、加大畜禽养殖管理力度,整治污染点,规划标准化养殖区。(责任单位:区畜牧站配合单位:局农机畜牧股)
18、面源污染治理,继续配合环保部门“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严控规模养殖场达标排放,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烧麦茬监控防范,废弃物回收利用,年内建好万亩示范田,确保全区秸秆零焚烧。(责任单位:区畜牧站、区农机中心配合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办、局农机畜牧股)
五、聚力产业精准扶贫
19、坚持产业先行,实施精品提升工程,建设优质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干鲜杂果、设施蔬菜、畜禽养殖、苗木花卉、中药材、蜂产品等六大重点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年内在硖石镇、金河镇、蟠龙镇,分别建设玉池村、紫原村2个千亩田园综合体以及五七村、扶托村2个千亩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牛氏庙等10个花椒示范园,建设大柳树等10个标准化中峰养殖场、紫原等10个标准化生态示范养殖基地、董家村等10个核桃及林下养殖示范园,全力打造暴家河、六川店、新庄等7个特色新农驿站,通过农业建设示范基地带动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局产业办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0、探索新模式,深化产业脱贫攻坚。总结推广典型示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扶贫资金、财政项目等资源,探索推广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与贫困群众需求相吻合的产业脱贫新模式。(责任单位:局产业办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六、加强系统作风建设
21、改进纪律作风。以“服务提质、办事提速、工作提效”为着力点,凝心聚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促进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落实“三项机制”,优化责任机制、运行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奖优罚差,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持之以恒地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促整改、抓落实,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凝聚全局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事业站、局各股室)
22、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责任单位:局属各事业站配合单位:局办公室、局各股室)
23、开展文明创建。以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文明行业示范点、基层满意站所为抓手,实干创优,着力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诚信体系建设,弘扬社会正能量。继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扶贫结对帮困和系统群众性文体活动,促进和谐机关建设。(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事业站配合单位:局各股室)
24、做好信访安全维稳。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意识,多层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随机抽查,定期报告、研判和整改问责,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早、快、严、小排除隐患,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全系统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局属各事业站配合单位:局办公室、局各股室)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编 制 数 |
实有 在职 人数 |
离休 人数 |
退休 人数 |
长期聘用人员数 |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
金台区农业局(含农广校、、扶贫办、后勤所) |
行政 |
全额 |
15 |
14 |
||||
金台区畜牧兽医推广站 |
事业 |
全额 |
8 |
11 |
||||
金台区农技推广站 |
事业 |
全额 |
6 |
13 |
||||
金台区种子管理站 |
事业 |
全额 |
7 |
8 |
||||
金台区农机管理站 |
事业 |
全额 |
18 |
14 |
||||
金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
事业 |
全额 |
9 |
6 |
||||
金台区农经管理站 |
事业 |
全额 |
6 |
6 |
||||
合计 |
69 |
72 |
55 |
四、2018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2998.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98.664万元,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公共预算结转0万元。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2998.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664万元,项目支出2175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721.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9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7万元,基本支出合计823.664万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921.08万元减少97.416万元。主要由于离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中心管理。
2018年项目支出2175万元,比2017年的支出1200万元同期增加975万元,主要是包含了2017年预算内结转资金共计0万元。其中主要项目支出有:脱贫攻坚项目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共计3.818万元,相较上年度都有所下降。
五、补充说明:
1、单位资产情况说明:
单位资产共计196.589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45万元,交通运输工具22.47万元,通用设备2.101万元,办公家具10.5164万元,电器设备7.2998万元,电子通讯设备9.202万元,
2、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故无《政府采购计划表》”
3、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0.088万元,公车运行费用2万元,会议费用0.902万元,培训费用0.828万元,支出小于上年。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审。
六、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功能分类 |
2018年预算 |
经济分类 |
2018年预算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2998.66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823.664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二、外交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721.138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三、国防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956 | ||
四、非税收入拨款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7.57 | ||
五、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二、项目支出 |
2175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
其他事业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544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75 | |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医疗卫生支出 |
36.317 |
转移性支出 |
||
九、其他收入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债务利息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2765.567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其他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测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54.236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预备费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998.664 |
本年支出合计 |
2998.664 |
本年支出合计 |
2998.664 |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十一、上年结转 |
|||||
公共预算结转 |
结转下年 |
结转下年 |
|||
基金预算结余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2998.664 |
功能分类支出总计 |
2998.664 |
经济分类总计 |
2998.664 |
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非税收入拨款(控制数) |
|||||
小计 |
上年结转 |
当年公共预算拨款 |
当年政府基金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拨款 |
|||||
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局(扶贫办) |
2998.664 |
2998.664 |
2998.664 |
||||||
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合计 |
2998.664 |
823.664 |
2175 |
||
区农业局 |
2348.48 |
173.489 |
217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9.948 |
19.94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979 |
7.979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203 |
0.203 |
||
2101201 |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10.768 |
10.768 |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123.731 |
123.731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2175 |
217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86 |
10.86 |
||
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
151.624 |
151.62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0.036 |
20.036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8.015 |
8.015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18 |
0.18 |
||
2101201 |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7.709 |
7.709 |
||
2130110 |
执法监管 |
106.164 |
106.1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16 |
9.16 |
||
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
129.571 |
129.57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755 |
15.75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6.302 |
6.302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137 |
0.137 |
||
2101201 |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5.564 |
5.564 |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92.893 |
92.89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92 |
8.92 |
||
区种子管理站 |
84.84 |
84.8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826 |
10.826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331 |
4.331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9 |
0.09 |
||
2101201 |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3.735 |
3.735 |
||
2101201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59.828 |
59.82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03 |
6.03 |
项目支出 |
备注 |
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
61.791 |
61.79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26 |
8.26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304 |
3.304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72 |
0.072 |
||
21301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45.482 |
45.48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673 |
4.673 |
||
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 |
77.149 |
77.14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3 |
7.33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932 |
2.932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6 |
0.06 |
||
2101201 |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2.051 |
2.051 |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60.674 |
60.67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102 |
4.102 |
||
区农技推广中心 |
145.2 |
145.2 |
单位:万元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8.495 |
18.49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399 |
7.399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17 |
0.17 |
||
2101201 |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6.49 |
6.49 |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101.795 |
101.79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491 |
10.491 |
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合计 |
2998.664 |
823.664 |
2175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21.138 |
721.13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52.424 |
252.424 |
||
30102 |
津贴补贴 |
85.922 |
85.922 |
||
30103 |
奖金 |
3.043 |
3.043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8.614 |
58.614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财政支付) |
157.764 |
157.764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00.65 |
100.65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40.262 |
40.262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2.459 |
22.459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22.57 |
47.57 |
2175 |
|
30201 |
办公费(含印刷咨询手续费) |
2178.18 |
3.18 |
2175 |
|
30205 |
水费 |
1.698 |
1.698 |
||
30206 |
电费 |
1.87 |
1.87 |
||
30207 |
邮电费 |
0.65 |
0.65 |
||
30208 |
取暖费 |
1.85 |
1.85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211 |
差旅费 |
2.184 |
2.184 |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5 |
0.05 |
||
30215 |
会议费 |
0.902 |
0.902 |
||
30216 |
培训费 |
0.828 |
0.828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88 |
0.088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 |
2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17 |
31.17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54.956 |
54.956 |
||
30301 |
离休费 |
||||
30303 |
退职费 |
||||
30304 |
抚恤金(遗属补助、伤残抚恤金) |
0.72 |
0.72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54.236 |
54.236 |
||
30399 |
其他对人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局(扶贫办) |
3.818 |
0.088 |
0 |
0.088 |
2 |
0 |
2 |
0.902 |
0.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