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
2、负责镇机关、村、两新组织党的建设。
3、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日常工作。
4、指导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5、负责村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驻镇机构的相关工作。
6、制定辖区内农村建设发展规划,规范农村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健全服务网络,搞好社会服务。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义务教育、民族宗教、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殡葬管理、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劳动力管理工作。
8、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协调、指导,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经济统计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经济促进辖区经济繁荣。
9、负责辖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搞好农业技术推广,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引导调整农业结构,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
10、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宣传、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邪教及非法组织。
11、负责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爱国卫生和精神文明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土地管理、植树绿化、森林防火、民房建设、防汛防滑、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
13、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文化教育、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科学知识的普及,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项公益事业。
14、负责辖区国防教育、人民防空、民兵训练、预备役登记和兵员征集工作,加强“双拥”工作。
15、负责联系驻地人大代表工作;组织政协学习组成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
16、负责管理镇机关国有资产、行政经费;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并及时调查核实、解决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工作任务
1、突出城乡统筹,为新常态下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突出产业融合,为新常态下转型发展打造强力引擎 。
3、突出环境综合治理,为新常态下转型发展打造优美环境。
4、突出民生保障,全力办好惠民实事。
5、突出推进维稳工作常态化,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