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宝鸡市金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1月至12月,对金台区金河工业走廊事务中心组织实施的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1年10月立项。建设内容: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438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地上四层,厂房两层,并配套建设停车位、广告牌、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消防等设施。总投资29369.3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及自筹。
该项目划分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附属工程两个标段,一期项目于2022年8月31日开工,2024年4月14日竣工,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初步竣工验收;一期附属工程于2023年10月28日开工,2023年12月27日竣工,于2024年5月6日完成初步竣工验收。实际建设钢结构厂房4栋,建筑面积31589.60平方米;新建1栋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02.18平方米;同步配套厂区道路、园区围墙、给排水、供电、消防、门禁等附属设施。
经审计,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11644.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334.60万元,设备投资93.56万元,待摊投资 216.40万元。
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基本完成。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激发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潜力,对于促进金河工业园区汽车制造上下游产业基础配套条件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未按计划完成建设内容。
2.未按要求办理施工许可。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2.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未登记固定资产。
3.多付工程款15.76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未按计划完成建设内容问题,应当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今后实施项目建设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对未按要求办理施工许可问题,尽快取得该项目附属工程施工许可证,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对于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应当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今后实施项目建设时,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对于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应当尽快办结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对于多付工程款15.76万元问题,应当追回多支付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项目前期审批闭环管理,二是筑牢工程价款审核防线,三是健全项目竣工全流程管理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金河工业走廊事务中心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对未按计划完成建设内容问题,金河工业走廊事务中心全面排查在建、已建项目申报与实际建设的偏差,健全项目申报、建设、变更全流程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管理能力,从源头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其余问题的整改正在继续推进,具体整改情况由金河工业走廊事务中心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