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小作坊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检30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市金台区山海关菜菜生鲜便利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的检出值为0.73mg/kg,准规定≤0.02mg/kg。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宝鸡市金台区卓越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甲拌磷的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0.01mg/kg。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宝鸡市金台区鲜万家生鲜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的检出值为0.42mg/kg,标准规定≤0.05mg/kg。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