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17:0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金台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金台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条例》。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金台区医疗保障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订阅号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4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7条,通过“金台发布”“爱金台”“金台先锋”“宝鸡医保”公开政务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金台区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及时发布医保相关政策、通告、动态、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医保最新动态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信息逐级审发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绩效考评体系,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考核评估,明确规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分值,督促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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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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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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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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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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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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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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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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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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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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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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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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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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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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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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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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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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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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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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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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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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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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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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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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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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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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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相对偏少,在信息公开内容中医保政策类占比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调整变化的知晓率,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把政策法规学习列入机关集体学习清单,常学常新;二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清单,增加政策速递、特色亮点、参保指导、基金监管等相关内容公开力度,提升供稿质量;三是提高站位,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紧贴业务节点同步部署政府信息公开,严把信息关口,讲好医保惠民故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