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卧龙寺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服务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卧龙寺街道办事处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全年及时办理回复了12345市民热线及来电投诉2200余条,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相关办理,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畅通在线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申请服务,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告、动态等信息,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最新动态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政务新媒体、图解、海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为人民群众获取和了解政府重点工作提供了便捷途径。强化政策解读。加大医疗保障、疫情防控、“放管服”改革、教育等方面政策解读发布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信息逐级审发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安全。严格落实政府网站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年政府网站未发生安全事件,有效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镇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考核评估,明确规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分值。
(六)建议提案。
2022年,卧龙寺街道办事处无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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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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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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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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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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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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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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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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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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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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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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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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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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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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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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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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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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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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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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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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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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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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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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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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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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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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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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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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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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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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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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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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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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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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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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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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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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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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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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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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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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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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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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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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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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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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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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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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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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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街道虽按期完成了上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人员队伍稳定有欠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不足,政务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专职时间较短,或因单位分工等因素造成无固定人员专门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满足常态化发布工作。二是对《条例》理解不够,未能完全按照要求完成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建设不够完善。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街道将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对信息公开认识,同时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高理解与认识,增强各部门的协作能力,确保部门间信息畅通,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卧龙寺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