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2期)

发布时间: 2024-10-18 09:22:21

近期,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检32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市金台区闫雪梅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嗪的检出值为0.64mg/kg,标准规定≤0.3mg/kg。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宝鸡市金台区三合汇金福超市销售的韭菜,毒死蜱的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0.02mg/kg。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说明.doc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