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检29批次,合格26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新福园分公司销售的小白菜,啶虫脒的检出值1.7mg/kg,标准规定≤1mg/kg。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宝鸡陈仓园店销售的鲈鱼(生),恩诺沙星的检出值为464µg/kg,标准规定≤100µg/kg。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宝鸡新京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消毒的大圆盘,大肠菌群的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