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我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30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8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428万元,对应安排预算支出2428万元。今年年内的实际执行较年初预算数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需对2024年财政预算数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经济恢复不及预期、东岭集团等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锐减、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对我区财政收入完成造成较大影响,我们将持续尽最大努力完成年初收入目标任务,故对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不做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16日,上级已下达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814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3303万元,综合考虑全年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收入增加因素,区级可用财力较年初预算有较大变化,结合今年市区污水处理费分担长效机制、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财政补贴资金上解、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事项,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5万元用于弥补支出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要求,建议今年我区支出预算调整为235788万元,较年初增加76803万元,较上年实际下降0.33%,减支77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金台区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为2428万元,其中:上年结余(转)资金2368万元,债务收入60万元,同时安排相应支出2428万元。2024年年内上级下达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共124467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110600万元,福彩、体彩公益金等上级专项资金13867万元。加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20万元,拟调入资金5291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要求,建议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34350万元,较年初增加131922万元。因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及部分政府性基金建设项目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对应支出未实现,建议今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23752万元,较年初增加121324万元。
上述情况,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安排,待年终决算确定后再报请审议批准。
特此报告。